意见反馈

延迟寄发通函

2020-05-21 00:00:00

兹提述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4月28日之公告,内容有关订立建筑服务框架协议、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年度上限(「该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建筑服务框架协议之条款、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及年度上限的进一步资料;(ii)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之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函件;及(iv)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代表委任表格之通函预计于2020年5月21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因编制通函内若干资料需更多时间,故通函寄发日期预期延迟至2020年6月11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