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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关收购青岛宏海幕墙有限公司34.00%股权之主要交易取得股东书面批准

2020-12-01 00:00:00

兹提述瑞港建设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收购青岛宏海幕墙有限公司34.00%股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0年12月1日,本公司已就收购事项取得来自青岛西海岸控股(国际)有限公司(持有498,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约62.25%)之不可撤回及无条件书面批准。因此,有关上市规则第14章就收购事项的股东批准规定已按上市规则第14.44条达成,以代替就批准收购事项举行本公司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