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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预警

2024-04-12 00:00:00

盈利预警 本公告乃由高鑫零售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之初步审阅,预期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计算本集团录得亏损净额约人民币 16亿元至人民币 17亿元(未经审核), 相对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净利润人民币78百万元。 预期净亏损主要归因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记录的减值损失,主要由于负现金流门店和关闭门店及拟关闭门店的使用权资产及固定资产减值、商誉减值等。 若不考虑减值损失影响,预期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亏损净额约人民币6亿元至人民币7亿元(未经审核),主要由于综合因素包括业务调整以及顾客囤货心智消失导致笔单价减少造成收入预期下降。 本集团预期现金流充足,为未来业务发展及应对市场竞争提供充足资金储备。考虑到本集团预期营运资金需求、资本开支需要及未来扩展计画不会对流动资金有重大影响,以及本集团实际及预期的财务表现等因素,本集团预期流动资金仍将保持充足。因此在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后,受限于本公司及本集团各成员公司的可供分派溢利、保留盈利及可供分派储备等因素,董事会或仍将考虑及建议期末股息,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尚未就末期股息作考虑或建议,本集团将于适当时候公佈相关结果。 本集团仍将继续聚焦核心业务,关闭长期亏损门店。本集团亦会考虑出售不良资产,以减少亏损及关店损失。同时在长三角,珠三角,山东半岛优势区域密集佈局。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包括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帐目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及估算,而有关帐目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 亦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因此,该等资料与本公司将会刊发的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中披露的数字可能存在差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审慎阅读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之详情,该公告将根据《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刊发。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