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关连交易 - 物业租赁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4年 3月 28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青岛传云物联网(作为出租人)与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青岛大润发仓储(作为承租人)就租赁该等物业订立物业租赁协议。除本公告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该公告所披露之资料外,董事会谨此提供以下有关物业租赁协议的固定租期之应付代价的补充资料。 诚如该公告所披露,根据物业租赁协议的固定租期之应付代价总值合共约为人民币14.43百万元(不含税或其他任何杂费)及保证金约为人民币1.11百万元,将由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应付代价总值(包含租金及管理费)的釐定,是参考该物业所在地区及/或附近地区相类似物业的市场行情,并在各方按公平原则下进行磋商。 考虑上述釐定代价的基础,诚如该公告所披露,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物业租赁协议的条款乃由青岛传云物联网与青岛大润发仓储按公平原则进行磋商后及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达致,并已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及其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告为该公告之补充,并应与该公告一併阅读。上述额外资料不影响该公告所载的其他资料及内容。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该公告的内容维持不变,并就所有目的而言将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