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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 持续关连交易 2021年供应框架协议及2021年业务合作框架协议

2021-08-20 00:00:00

兹提述高鑫零售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6月22日及2021年7月22日的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集团与阿里巴巴联属公司之间就(i)2021年供应框架协议及(ii)2021年业务合作框架协议订立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延迟寄发通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一份载有(其中包括)2021年供应框架协议及相关供应年度上限及2021年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相关业务合作年度上限的详情、独立董事委员会函件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函件以及召开股东特别大会通告的通函(「通函」)预期将于2021年8月23日或之前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落实将载入通函的资料,故目前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21年9月17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