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作出。
我们的控股股东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于二零二一年八月三日公佈其截至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止三个月的未经审核财务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