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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变更

2022-07-22 00:00:00

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会(「董事会」)宣佈本公司董事变更如下:

委任董事

1.段胜利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他亦被选为董事会主席,提名委员会主席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

段胜利先生,40岁,现任中国恒大集团常务副总裁及恒大童世界集团董事长。段先生于2005年7月加入中国恒大集团,曾担任不同职务,包括恒大地产集团北京公司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河南公司董事长、童世界创意设计集团董事长等。段先生于2005年7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学士学位。

段先生概无于过去三年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其他董事职务。除上述披露外,段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段先生持有10,000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3,550,000股本公司的股份,及2,420,000股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20,600,000股可认购20,600,000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除所披露外,段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证券(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

本公司已与段先生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段先生将不会领取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董事酬金。

段先生概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信息,亦概无有关段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之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欢迎段先生加入董事会。

2.吕沛美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吕沛美先生,36岁,现任中国恒大集团副总裁。吕先生于2012年3月加入中国恒大集团,曾担任不同职务,包括恒大地产集团北京物业公司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物业管理中心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等。吕先生于2008年6月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获得学士学位,于2009年11月毕业于香港科技大学,获得硕士学位。

吕先生现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048)的非执行董事。除所披露外,吕先生概无于过去三年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其他董事职务。除上述披露外,吕先生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吕先生持有300,000股可认购300,000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除所披露外,吕先生概无于本公司证券(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

本公司已与吕先生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吕先生将不会领取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董事酬金。

吕先生概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信息,亦概无有关吕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之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欢迎吕先生加入董事会。

3.余芬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

余芬女士,53岁,现任本集团副总经理。余女士于2000年11月加入中国恒大集团,曾担任不同职务,包括中国恒大集团财务中心总经理、财务计划中心总经理等。余女士于1990年毕业于桂林电子工业学院,于1998年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

余女士概无于过去三年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司之其他董事职务。除上述披露外,余女士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于本公告日期,余女士持有1,750,000股可认购1,750,000股中国恒大集团的股份的购股权。除所披露外,余女士概无于本公司证券(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

本公司已与余女士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惟须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余女士将不会领取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之董事酬金。

余女士概无其他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信息,亦概无有关余女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之任何其他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此欢迎余女士加入董事会。

董事辞任

兹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的内幕消息公告(「该公告」)。根据该公告所披露:

1.甄立涛先生因涉及该质押(释义见该公告)安排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2.赵长龙先生和安丽红女士因涉及该质押(释义见该公告)安排分别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赵长龙先生亦辞任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

甄立涛先生、赵长龙先生及安丽红女士各自向本公司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分歧。除该公告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亦确认无有关与甄先生、赵先生及安女士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