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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委任、董事长及总经理调任及提名委员会主席变更

2021-07-08 00:00:00

恒大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委任甄立涛先生(「甄先生」)为执行董事兼董事长及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自2021年7月8日起生效。于委任甄先生后,现任执行董事兼董事长赵长龙先生将调任为执行董事兼副董事长兼本公司总经理,及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及现任执行董事兼本公司总经理胡亮先生将调任为执行董事兼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甄立涛先生,52岁,持有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为中国注册建造师及高级工程师,并拥有逾29年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及管理经验。甄先生于2009年加入中国恒大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号:3333))(「中国恒大」),曾担任恒大地产集团长春公司、辽宁公司、北京公司等地区公司董事长,恒大地产集团总裁等职务,现任恒大物业集团董事长,负责物业集团日常管理工作。甄先生出任本集团董事长,体现了中国恒大对本集团作为其重要产业板块的高度重视。

甄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合同,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重选连任。甄先生就本公司的董事职务每年收取董事酬金人民币180,000元,有关金额乃经董事会参考彼等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职责以及现行市况后釐定。

截至本公告日期,甄先生拥有2,880,000股本公司股份、5,108,000股中国恒大股份、20,600,000份中国恒大购股权、4,010,000股中国恒大新能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以及中国恒大发行的1,000,000美元之债券之权益。除上文披露者外,甄先生并无于本公司证券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其他权益。

甄先生于过去三年并无在任何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甄先生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关係。

甄先生并无参与任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项下的事项,且并无有关委任甄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