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要约人或本公司证券的邀请或要约,亦非在任何司法管辖区构成对任何表决或批准的招揽。 本公告并非供在、向或从刊发、登载或分派全部或部分内容即构成违反所涉司法管辖区适用 法律或法规的司法管辖区的刊发、登载或分派。 SciClone Pharmaceuticals (Holdings) Limited Silver Pegasus Investment Limited 赛生药业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600)联合公告 (1) SILVER PEGASUS INVESTMENT LIMITED建议(根据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赛生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私有化 (2)建议撤销赛生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 (3)有关存续安排的特别交易计划生效日期购股权要约结果撤销赛生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根据计划及购股权要约付款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要约人的财务顾问独立董事委员会的独立财务顾问 –1–绪言 兹提述(i)赛生药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与Silver Pegasus Investment Limited(「要约人」)于2024年5月24日联合刊发的综合计划文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建议、计划、购股权要约及存续安排(「计划文件」);(ii)本公司与要约人于2024年6月19日联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投票表决结果(「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及(iii)本公司与要约人于2024年7月2日联 合刊发的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大法院批准计划(「批准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计划文件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除另有指明外,本公告所载对日期及时间的所有提述均指香港本地日期及时间。 计划生效日期 诚如批准公告所载,大法院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开曼群岛时间)批准计划(未有修订)。 大法院批准计划的法令的副本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开曼群岛时间)送呈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以作登记。 计划文件第七部分—说明备忘录「3.建议之条件」一节所载所有条件已告达成,而计划已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开曼群岛时间)生效。 购股权要约结果 购股权要约已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截止。 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即递交购股权要约的接纳表格的截止时间及日期),本公司已就(i) 19844842份目标购股权(占购股权激励计划项下授出的未行使目标购股权总数的100%);及(ii) 29753160份目标购股权(占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项下授出的未行使目标购股权总数的100%)接获购股权要约的有效接纳。 购股权要约未经修订或延长。 –2–任何根据购股权激励计划或首次公开发售后购股权计划授出而并无于最后购 股权行使日期或之前根据接纳购股权要约而行使或(如适用)注销的购股权(就购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而言,向购股权受托人收取「透视」价付款的权利除外),将于计划生效时自动失效。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尚未接纳购股权要约的购股权持有人将不会从要约人获得购股权要约价。 购股权要约成为无条件购股权要约须待计划生效后方可作实。因此,购股权要约于2024年7月3日(星期三)(开曼群岛时间)成为无条件。 撤销股份的上市地位 预期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于2024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起撤销。 根据计划支付注销价及根据购股权要约支付购股权要约价 根据计划应付注销价的支票将尽快且无论如何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或之前向计划股东寄发。 购股权要约价的付款将以支票向本公司(作为购股权持有人的代理),或按要约人所选方式透过汇款,于生效日期起七个营业日(定义见收购守则)内支付。 本公司将透过汇款就购股权要约价向各购股权持有人支付款项。 –3–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诚如投票表决结果公告所披露,股份每手买卖单位将由500股股份更改为 800000股股份,自2024年7月3日(星期三)起生效,须待计划生效后方会作实。 由于计划已经生效,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已经生效。 承董事会命代表董事会 Silver Pegasus Investment Limited 赛生药业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LI Zhenfu 赵宏香港,2024年7月4日于本公告日期,要约人的唯一董事为Li Zhenfu先生。 要约人的唯一董事就本公告所载资料(与本集团相关者除外)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本公告中所表达的意见(由董事(不包括Li Zhenfu先生)表达的意见除外)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赵宏先生及潘蓉容女士;非执行董事Li Zhenfu先生、Daniel Luzius Vasella博士及Lin Shirley Yi-Hsien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国恩博士、 Chen Ping博士、Gu Alex Yushao先生及Wendy Hayes女士。 董事就本公告所载与本集团相关的资料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并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本公告中董事所表达的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作出,且本公告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足以令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仅供识别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