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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中远海运港口收购中远海运港口(阿布扎比)33.335%股权的关连交易

2019-11-26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11月26日,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青港国际发展与中远海运港口及中远海运港口(阿布扎比)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据此,中远海运港口已同意转让且青港国际发展已同意以59,276,030美元的对价购买中远海运港口(阿布扎比)6,667股股份,代表其33.335%股权。

截至股份转让完成,青港国际发展亦将通过其持有的中远海运港口(阿布扎比)的股权而间接持有阿布扎比码头30.0015%的股权。股份转让协议的各方亦于同日签署有关阿布扎比码头的股东协议。

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直接持有本公司96,000,000股A股及1,015,520,000股A股;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亦持有本公司75,463,000股H股。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由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全资拥有。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由中远海运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由中远海运港口全资拥有)全资拥有。因此,中远海运港口被视为于本公司拥有共计1,111,520,000股A股权益及75,463,000股H股权益,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故而,中远海运港口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及关连人士,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一项关连交易。

鉴于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第14.07条)超过0.1%但低于5%,故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可获豁免相关通函及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但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有关申报及公告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