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及监事
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
(i)李奉利先生、张江南先生及姜春凤女士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ii)焦广军先生及张为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及(iii)李燕女士、蒋敏先生及黎国浩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建议选举第三届监事
(i)张庆财先生及李武成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及(ii)王亚平先生及杨秋林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三届监事会独立监事候选人。
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建议调整若干持续关连交易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原年度上限
预计2017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的交易量于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该等交易的原年度上限。亦预计2016金融服务协议I及2016金融服务协议II项下的若干金融服务的交易量于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关于该等交易的原年度上限。
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及须予披露交易
于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与若干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订立了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包括(i)2020中远海运产品及服务协议,(ii)2020QDP金融服务协议,(iii)2020金融服务协议I,及(iv)2020金融服务协议II。
持续关连交易
调整2016QDP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原年度上限预计2016QDP产品及服务协议I项下若干交易的交易量于2019年度将有所增加,因此,董事会决议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关该交易的原年度上限。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
于2019年3月28日,本公司及/或其附属公司与若干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订立了持续关连交易协议,包括(i)2020QDP产品及服务协议,(ii)2021东港金融服务协议,(iii)2020联海金融服务协议及(iv)2020青岛外理产品及服务协议。
建议关联交易
于2019年3月28日,青港财务公司与上海上市规则项下本公司的八家关联方订立了其他建议金融服务协议,内容有关由青港财务公司向该等关联方提供金融服务。鉴于该等八家关联方不是香港上市规则下本公司的关连人士或本公司关连人士之联繫人,其他建议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不构成本公司的持续关连交易。然而,根据上海上市规则,该等交易须获独立股东批准。
寄发通函
本公司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寄发一份通函,当中将载有(其中包括):
a)有关建议选举第三届董事的详情;
b)有关建议选举第三届监事的详情;
c)有关建议调整若干持续关连交易之2019年原年度上限及建议持续关
连交易协议的详情;
d)有关其他建议金融服务协议的详情;
e)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函件;及
f)独立董事委员会致独立股东函件。
此外,根据上海上市规则,2020QDP产品及服务协议、2021东港金融服务协议以及2020联海金融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股东于本公司相关股东大会之批准。通函亦将载有该等交易的信息。
该通函须经香港联交所审查后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儘快寄发予股东。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本公司预计通函将于2019年4月23日或之前寄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