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及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股份

2021-06-10 00:00:00

转股协议存款协议

董事会欣然宣佈,为积极落实政府人民币2,000亿元专项债政策,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提升风险抵御能力,本行拟开展转股协议存款业务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本行拟与九江市财政局订立《专项债券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转股协议存款」 协议》(「《协议》」) ,具体内容如下:

1) 江西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获得相应资金后,由九江市财政局按照《协议》约定,以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九江市财政局在本行开立的人民币单位存款专用账户;

2) 在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低于5.125%,经九江市财政局同意,在满足香港联交所对于本行最低公众持股比例的具体要求后,九江市财政局依法依规和按照《协议》约定将协议存款转为本行普通股;

3) 未满足转股条件时,转股协议存款到期后由本行按照《协议》约定还本付息;

4) 转股协议存款存续期间,本行应于每季度首月 15日之前将上季度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变动情况通报九江市财政局;当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7.5%时,触发事件发生预警,本行应及时通报九江市财政局情况,并制定应急预案,积极采取紧急措施,增加抵御风险能力,避免触发事件的发生。

转股价格以批准转股协议存款的董事会决议日(即2021年4月 30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并按照董事会决议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币对港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后的价格(「初始转股价格」) ,即初始转股价格10.9港币(约合人民币9.08元) ,和本次转股协议存款转股时清产核资后的合併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的孰高值为基准确定。本行截至2020年12月 31日合併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为人民币10.79元,仅供参考。

当转股条件全部满足时,九江市财政局在本行存放之转股协议存款将全部或部份转为对本行股份,由九江市国资委下属的合格市级国有企业持有,九江市国资委下属的合格市级国有企业将就该等股份向九江市财政局支付相应对价,彼等之持股比例按照《协议》约定的转股价格标准予以确认。

本行将于股东週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与九江市财政局签署《协议》。

九江市财政局与本行及本行股东(包括但不限于与转股实施相关的九江市国资委下属的合格市级国有企业) 将按照《协议》约定的转股标准与条件签订《增资协议》,转股后九江市国资委下属的合格市级国有企业按实际持股份额与本行其他股东共同行使对本行的公司治理权利义务。

根据特别授权发行股份

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发行股份须根据特别授权进行。根据上市规则第19A.38条,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发行股份的特别授权须遵守股东大会和类别股东会议批准的规定。

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其特别授权已于2021年4月 30日获董事会审议及批准。概无董事于上述事宜中拥有重大权益,因此概无董事放弃就有关董事会决议案投票。

本行于紧随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12个月未进行任何股本融资活动或发行任何股本证券。

股东週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

董事会将就有关本行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之议案分别提呈股东週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以特别决议案审议批准。一份载有(其中包括) 有关本行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之议案详情的股东週年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补充通函将适时寄发予本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