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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18-10-09 17:03:00

兹通告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

十七日(星期二)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於中国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号楼3层

总办事处会议室举行股东特别大会(「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1. 考虑及批准修订公司章程之议案(附注1)。

承董事会命

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叶玉敬先生

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深圳,中国,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注:

1. 有关修订公司章程议案之详情,请参照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九日同步刊发之相关公告及

通函文件。

* 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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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凡有权出席大会及於会上表决之本公司股东(「股东」)均有权委派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

表决。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随函附奉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倘属任何本公司内资股

(「内资股」)或H股(「H股」)(统称「股份」)之联名持有人,则只有在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人士

方有权收取本通告、出席大会及於大会上行使相关股份所附之一切表决权,且本通告将被视

为已送交相关股份之所有联名持有人。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任何签署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

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必须最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或通过决议案指定时间24小时

前,送达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

和中心22楼,倘为内资股持有人,请交回本公司之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

园1号楼3层,方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於会上表决,惟在此

情况下,委任代表文据将视作已撤销论。

4.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七日(星期六)至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星期二)(首尾两

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本公司股东登记手续,期内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手续。为识别合资格出

席大会及於会上表决之股东,所有H股过户文件连同有关H股股票须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时前,送达本公司之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所有内资股过户文件连同有关内资股股票须於二

零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总部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号楼3层。

5. H股持有人无论是否有意出席大会,务须填妥随附大会回条,并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七日(星

期三)或之前,透过专人或邮寄方式交回本公司H股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6. 本公司之内资股持有人无论是否有意出席大会,务须填妥随附大会回条,并於二零一八年十

一月七日(星期三)或之前,透过专人或邮寄方式交回本公司总部之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八卦一路鹏益花园1号楼3层。

於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叶玉敬先生、刘奕伦先生、叶秀近女

士、叶国锋先生及叶娘汀先生;非执行董事田文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肇文先

生、张威扬先生及林志扬先生。

本通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

有关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资料;本公司的董事愿就本

通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後,确认就其所

知及所信,本通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份,且

并无遗漏任何事项,足以令致本通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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