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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停牌之季度最新情况

2022-06-30 00:00:00

本公告乃由广东爱得威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13.24A条以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刊发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及于2022年5月11日刊发的2021年报(「2021年报」),内容有关本公司核数师对本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无法表示意见。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2021年报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事项进展之最新情况

(一)其他无法表示意见:

诚如2021年报所披露。2022年以来,由于新冠病毒大流行影响,本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实施了人员流动管控措施。受相关管制措施的影响,询证函发出和回收受到阻碍,以致于核数师在实施审计期间,有关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合同资产等项目的询证函回函情况不理想,回收比例未达到核数师要求。

本公司与核数师协商决定,就「其他无法表示意见」所述的回函比例不理想的情况开展补救措施,包括对「其他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会计科目进行补充发函、通过收集补充资料实施替代审计程序。目前有关事项仍在推进中,预计需要1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

(二)持续经营无法表示意见:

诚如2021年报所披露本公司为解决「持续经营无法表示意见」所采取的措施,具体进展如下:

1、儘管受到疫情、房地产调控、债务逾期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本公司在建工程项目仍在有序运转,通过积极控制成本开支、加大客户款项的催收、参与投标获取新订单等措施,改善本公司资金流情况。

2、持续地与银行保持沟通,对于已经逾期或在未来面临逾期的债务,极力向银行争取不采取极端措施,而是商谈更优且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与金融机构积极磋商,寻求新的融资来源或重组现有借贷。

3、为优化本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增强本公司资本实力和融资能力,拓展融资及业务的管道,本公司拟引入战略投资者。

持续暂停买卖

根据上市规则第13.50A条,鉴于无法表示意见(除持续经营的无法表示意见外),本公司股份自2022年4月1日上午9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卖,并会持续暂停于联交所买卖直至另行通知。本公司将适时发佈公告告知股东最新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