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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

2020-08-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康希诺生物股份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注意到部分媒体有关重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腺病毒载体)(「 Ad5-nCoV」)加拿大临床试验的误导性报导。

为免对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产生误导,本公司谨此作出以下澄清及声明:

1. 截至本公告发佈之日,加拿大国家研究委员会与公司的合作并未终止。于最近一段时间内,本公司管理层均未接受任何与Ad5-nCoV在加拿大临床试验相关的采访;及

2. 本公司目前正在与多个国家共同推动Ad5-nCoV的国际多中心III期临床试验。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经就本公司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其并无知悉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条须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8A.05条规定的警示声明: Ad5-nCoV的安全性及有效性须经临床研究证实,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最终成功开发或商业化 Ad5-nCoV。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