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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代表之委任

2019-08-27 00: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本公司董事长(彼亦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闫峻先生已获委任为魏伟峰先生之外本公司两名授权代表之一,自2019年8月27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