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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

2019-03-19 00: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与第13.10B条发出本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预计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相比减少166,936万元,同比减少55%左右。

(三)更正后的业绩预告情况

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预计2018年年度合併净利润约为24,385万元,与2017年度(312,700万元)相比减少9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0,332万元,与2017年度(301,647万元)相比减少96.6%。

本次预告业绩与上次业绩预告差异为124,379万元,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的41.2%。

二、2017年度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1,647万元。

(二)每股收益:0.65元。

三、业绩预告更正的主要原因

公司于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8),3月2日披露了《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2)。由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下属子公司光大浸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谘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浸鑫基金」)投资期限于2019年2月25日届满到期,因投资项目出现风险,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经公司进一步认真核查和评估,综合考虑前述公告中提及的《差额补足函》等各项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了相关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

四、其他相关说明

更正后的预告资料仅为初步核算资料,具体准确的财务资料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2018年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董事会致歉说明

公司及董事会就本次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向投资者深表歉意并敬请谅解。董事会将继续关注上述重要事项后续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核查评估及处置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