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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重要事项的公告

2019-02-01 00:00:00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条与第13.10B条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光大资本」)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光大浸辉」)为光大资本下属子公司。由光大浸辉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上海浸鑫投资谘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浸鑫基金」)已临近到期日,投资项目出现风险,主要情况如下:

一、事项概述

2016年,光大浸辉联合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设立了浸鑫基金,并拟通过设立特殊目的载体的方式直接或间接收购境外公司MP&Silva Holding S.A.(「MPS公司」)65%的股权。光大资本作为劣后级合伙人之一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

2016年5月23日,浸鑫基金完成了对MPS公司65%股权的收购。但后来,MPS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浸鑫基金未能按原计划实现退出,从而使得基金面临较大风险。

浸鑫基金中,两名优先级合伙人的利益相关方各出示一份光大资本盖章的《差额补足函》,其主要内容为在优先级合伙人不能实现退出时,由光大资本承担相应的差额补足义务。但目前,该《差额补足函》的有效性存有争议,光大资本的实际法律义务尚待判断。

二、对本公司的影响

目前,本公司正在调查评估相关情况及其影响,并积极督促光大资本及其子公司采取境内外追偿等处置措施,以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上述事项因涉及多家境内、境外主体,最终确定所涉各方的相关权利、责任需要一定时间,未来给光大资本带来的预计损失暂无法准确估计。目前,光大资本管理或参与的其他项目、涉及的其他产品运作正常。

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一切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本公司正在积极核查相关情况及其对本公司的影响,并将及时披露相关后续情况。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信息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