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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2022-10-27 00:00:00

兹提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8月19日关于非执行董事变动的公告,当中提及本公司于当日收到第二大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提名函,提名尹岩武先生接替蔡敏男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2年10月27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决议,提名尹岩武先生作为第六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一、提名尹岩武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尹岩武先生的简历如下:

尹岩武先生,1974年出生,毕业于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理学硕士。现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65)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副总裁、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上海光控动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光控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国光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881;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1881)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如获委任,尹先生将与本公司订立董事服务协议,其任期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其为非执行董事议案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尹先生在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期间,将不会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除本公告中所披露者外,尹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其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控股股东或其各自的附属公司没有任何关係,也没有在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于本公告日期,尹先生未拥有任何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本公告中所披露者外,尹先生确认,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注意的事项。尹先生确认,亦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二、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将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如认为适当)关于选举尹岩武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公司将适时向股东寄发有关临时股东大会的通函和会议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