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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采纳本公司之新组织章程细则

2023-03-13 00:00:00

建议采纳本公司之新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告乃由中国宇华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而刊发,内容有关建议采纳本公司新订之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新组织章程细则」)。

根据联交所于2021年11月刊发的《有关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咨询总结》,上市规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已获修订,当中要求(其中包括)上市发行人就发行人的股东保障采用一套14项统一的「核心水平」。因此,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修订本公司现有之经修订及重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以(其中包括)(i)使现有组织章程细则符合对上市规则附录三作出之修订及开曼群岛适用法律;(ii)使本公司能够灵活处理股东大会事宜;及(iii)就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作出其他相应及内务修订。董事会建议透过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的方式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以取替及废除现有组织章程细则。

建议采纳新组织章程细则有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谨订于2023年4月17日举行之应届股东週年大会(「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现有组织章程细则之详情及召开股东週年大会之通告的通函将于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