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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到期可换股债券的经修订条款和条件的公告

2023-01-20 00:00:00

关于2024年到期可换股债券的

经修订条款和条件的公告

兹提述可换股债券及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28日、2023年 1月12日及2023年1月19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

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如适用)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上市申请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本公司因转换可换股债券而有可能发行的股份(「换股股份」)的上市及买卖。

发行换股股份的一般授权

根据可换股债券之经修订条款及条件,随本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赎回本金总额为500,000,000港元的可换股债券后,发行在外的可换股债券的本金额将为974,000,000港元。

在2022年1月24日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本公司董事会获得授权(简称「一般授权」)发行最多718,898,766股股份。可转换债券如果被转换成股票,将根据上述一般授权发行最多590,303,031股股份,相当于截止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约16.42%及转股后扩大总股本的约14.11%。

初步转换价每股1.65港元(「转换价」)乃本公司与可换股债券持有人经公平磋商后釐定,并已考虑股份的当前市价及现时市况,较(i)股份于2022年11月30日(「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1.11港元溢价约48.65%;及(ii)股份于直至最后交易日(包括该日)前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每股1.15港元溢价约43.48%。

因此,发行换股股份符合一般授权限额,毋须获股东特别批准。按最后交易日的收市价1.11港元计算,换股股份的总面值为5,903.03港元,而市值则约为655,236,364港元。

于本公告日期,(i)概无一般授权的任何部分已被动用;(ii)本公司并未根据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任何股份;及(iii)一般授权足以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

过去十二个月的集资活动

除本公告所述的可换股债券外,本公司于紧接本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并未透过发行股本证券筹募任何资金。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可换股债券由不少于六(6)名独立投资者(为独立个人、企业及╱或机构投资者)持有。本公司并无向香港的散户公众提呈发售可换股债券。于本公告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尽悉及确信,各可换股债券持有人(及彼等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公司的第三方,且与本公司或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任何关连。

假设(a)除因悉数转换可换股债券而发行的换股股份外(视乎情况而定),自本公告日期起直至完成可换股债券悉数转换为止,本公司股本概无任何其他变动;及(b)债券持有人并无亦不会因转换可换股债券而持有换股股份以外的任何股份,下表阐明:(1)于本公告日期的现有股权架构;及(2)假设可换股债券按转换价每股1.65港元悉数转换为换股股份后的股权架构。

建议所得款款项用途

更改可换股债券的条件与条款并不涉及筹募任何额外资金。有关可换股债券的建议所得款项用途,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4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