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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计委员会及科学咨询委员会成员变动

2020-08-25 00:00:00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公佈,董事会成员已由 10位增加至11 位及Corazon (Corsee) D. Sanders博士(「 Sanders博士」)已获委任为董事会成员,以填补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空缺,自 2020年8月 24日(美国东部时间)起生效。 Sanders博士将担任第二类董事,任期直至2021 年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以及其继任人获正式选举及符合资格为止,惟彼可提前辞任或被罢免。就获委任为董事会成员, Sanders博士已获委任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取代陈永正先生)及董事会科学咨询委员会(「科学咨询委员会」)成员,自 2020年8月 24日(美国东部时间)起生效。

自 2020年8月 24日(美国东部时间)起,陈永正先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陈永正先生继续担任本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及商业咨询委员会成员。

以下载列 Sanders博士的履历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Sanders博士, 63 岁,近期曾担任百时美施贵宝公司 (Bristol Myers SquibbCorporation)全球开发小组过渡期临时顾问,任期为 2019年11 月 (即在该公司收购新基公司后)至 2020年2月。在此之前, Sanders博士于2018年3 月至 2019年11 月担任新基首席医疗官办公室的战略顾问。于 2017年 1 月至 2018年 3 月,彼为 JunoTherapeutics执行委员会成员,担任开发业务部执行副总裁,负责战略运营、定量科学、生物样品及临床业务。于1994年至2017年, Sanders博士于Genentech╱罗氏历任领导职位,包括担任 Genentech╱ 罗氏后期组合委员会 (Late Stage Portfolio Committee)成员、 Genentech╱罗氏后期临床业务部(Late Stage ClinicalOperations)全球总监及Genentech╱罗氏生物测定组全球总监,以及在 Genentech被罗氏收购前担任Genentech DATA(设计、分析、技术及管理部)主管。 Sanders博士现时担任福瑞德哈金森癌症研究中心 (Fred Hutchinson Cancer ResearchCenter)(位于华盛顿西雅图)董事会(Board of Trustees)成员,并担任下列生物技术公司的董事: Molecular Templates Inc.(纳斯达克: MTEM)、 Legend BiotechCorporation(纳斯达克: LEGN)及AltruBio Inc.(前身为 AbGenomics)(私人持有公司)。 Sanders博士以优异成绩(Magna Cum Laude)毕业于菲律宾大学,取得统计学理学学士及理学硕士学位,后毕业于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博士课程,取得统计学硕士及博士学位。我们相信, Sanders博士在医疗健康行业的丰富经验和知识以及其在科学和领导方面的经验使其有资格任职于董事会并为董事会多元化做出贡献。

本公司与Sanders博士并无订立服务合约。 Sanders博士将获得与本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相同的薪酬及弥偿(如本公司于2020年4月 28日就2020年股东週年大会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通函中所述)。根据本公司的经修订独立董事薪酬政策(「 政策」)及第二份经修订及经重列 2016期权及激励计划(经修订,「 2016计划」)的条文,本公司已授予Sanders博士价值300,000美元的一份期权,于首个服务年度按比例计算,行使价等于以下较高者: (i)授出日期本公司普通股的公平市值及(ii)于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普通股的平均公平市值,而在每种情况下,均乃参照本公司美国存托股份(「美国存托股份」)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的收市价釐定。每股美国存托股份相当于13股本公司普通股。期权将于授出日期一週年或下届股东週年大会日期(以较早者为准)全部归属,并因身故、残疾或发生与本公司控制权变动有关的特定事件而全部归属。 Sanders博士亦将就担任独立董事而收取年度现金薪酬50,000美元、就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而收取年度现金薪酬10,000美元及就担任科学咨询委员会成员而收取年度现金薪酬7,500美元(于首个服务年度均按比例分配),以及就出席董事会及其委员会会议所产生的合理差旅费及其他费用而收取补贴。此外,根据政策及2016计划, Sanders博士将有权获得未来薪酬及年度股权授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本公告日期, Sanders博士 (i)并无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ii)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及(iv)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条的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有关委任Sanders博士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本公司谨此就Sanders博士的新任命向其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