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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茂酒店-SS公告建议发行短期融资券

2018-07-24 19:01:00

本公告乃金茂(中国)投资管理人有限公司(「托管人- 经理」,为金茂酒店的托管人- 经理)及金茂(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作出。

托管人- 经理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金茂(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金茂(集团)」)基於2018年2月12日接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协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通知书文件号:中市协注[2017] SCP31号),已妥为注册其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额度为人民币20亿元以及注册额度将自2018年2月12日起两年期间有效。中国金茂(集团)可於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多批短期融资券。

於2018年7月24日,中国金茂(集团)建议於中国国内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是上述注册期内的第一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本金总额预期为人民币7亿元,票息利率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厘定,并须视乎市况及投资者兴趣而定。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计划用於偿还中国金茂(集团)债务。

於2018年7月24日,中国金茂(集团)就建议发行短期融资券在中国刊登(其中包括)募集说明书,旨在向中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提供有关短期融资券的条款及条件的若干资料,中国金茂(集团)的信贷评级及中国金茂(集团)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及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三个月的财务资料。

有关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文件已分别於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及中国货币网网站(www.chinamoney.com.cn)刊登。

建议发行短期融资券须受市况规限并须达成若干条件,故可能会或不会进行。倘建议发行短期融资券落实,本公司将於必要时根据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务请金茂酒店及本公司联合发行的股份合订单位(「股份合订单位」)的持有人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於买卖股份合订单位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