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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转股协议存款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进展公告

2023-03-17 00:00:00

以转股协议存款补充其他一级资本进展公告 兹提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22年11月18日的公告和日期 为2022年11月21日的通函(「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本行拟开展以转股协议存款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相关议案已获本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行2022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及本行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合称「该等会议」)审议通过。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用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如通函所披露,本行将于该等会议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与哈尔滨市财政局签署《资本补充工具-转股协议存款认购合同书》(「《协议》」)。董事会谨此宣布,本行已于近日与哈尔滨市财政局签署《协议》。《协议》条款与通函所载的转股协议存款方案一致。 根据转股协议存款方案及《协议》,基于每股人民币1元的预计最低转股价格测算,转股协议存款项下的不同转股情形请参见通函。未来实施转股时,如不能满足最低公众持股量要求,本行将考虑多种方式以满足最低公众持股量的要求(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新H股,否则将不实施转股。 转股协议存款在符合转股条件及满足最低公众持股量的情况下,可最多转为本行7774670111股内资股及2225329889股H股(分别约占本行扩大后总股本的 37.03%及10.60%),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基于该情况及每股人民币1元的预计最 低转股价格,转股不会产生理论摊薄影响。本行于签署《协议》时已遵守上市规则 第7.27B条理论摊薄影响的规定,并将于实施转股协议存款时亦确保遵守上市规则 第7.27B条理论摊薄影响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