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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

2020-11-24 00:00:00

兹提述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的公告「该公告」)、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的通函(「通函」)及日期为2020年10月15日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的公告,内容有关委任赵洪波先生、张宪军先生、于宏先生及郎树峰先生为本行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赵洪波先生、张宪军先生、于宏先生及郎树峰先生的简历详情,请参阅通函。

董事任职资格获核准

本行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佈,本行今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赵洪波任职资格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0]304号)、《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张宪军任职资格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0]305号)、《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于宏任职资格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0]306号)及《中国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关于核准郎树峰任职资格的批覆》(黑银保监覆[2020]307号),分别核准赵洪波先生、张宪军先生、于宏先生及郎树峰先生担任本行董事的任职资格,自2020年11月24日起生效。

延长委任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时限

如该公告中所披露,于彭晓东先生辞任后,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之成员人数由三名减至两名,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规定之最低数目。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23条,本行应于未能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21条之规定后三个月内(即2020年11月27日前)委任适当人选作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鉴于需要额外时间完成有关委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内部程序,本行已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申请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3.21及3.23条之规定,期限自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1年2月27日止。

本行将尽快完成相关委任事宜,并将适时作出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