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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2024-06-05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KANGDA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COMPANY LIMITED 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136)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的通函(「通函」)及其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周年大会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举行,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列的建议普通决议案(「决议案」)已获本公司股东(「股东」)透过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以下为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 票数(%)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151929175090000 度的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董事99.99%0.01%会报告与本公司独立核数师报告。 2. (a) 重选下列人士为本公司董事: (i) 李中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519381750 0 100.00%0.00% (ii) 刘玉杰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1519381750 0 100.00%0.00% (iii) 周伟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 1519381750 0 100.00%0.00% (iv) 常清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1519381750 0 100.00%0.00% (b)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本公司有关董事酬金。 1519381750 0 100.00%0.00% –1–票数(%)以普通决议案方式赞成反对 3.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15193817500 董事会厘定其酬金。100.00%0.00% 4. (A) 考虑及酌情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 1512232750 7149000 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20%的新股99.53%0.47%份。 (B) 考虑及酌情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 1519381750 0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10%的股份。100.00%0.00% (C) 考虑及酌情透过根据第 4 (B)项普通决议案将购回股 1512233750 7148000 份的数目加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以发行股份的权99.53%0.47%利,扩大根据第 4 (A)项普通决议案授予本公司董事的授权。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周年大会 上进行票选点票的监票人。赵隽贤先生、李中先生、刘玉杰女士、段林楠先生、周伟先生、周锦荣先生及常清先生参与股东周年大会。彭永臻先生因其他事务在身而未能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本公司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139735000股。由股东持有及赋予其权利出席大会并就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139735000股。概无股东在通函表示有意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决议案或放弃投票。概无任何本公司股份赋予股东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限定股东在会上放弃投票赞成上述决议案。根据上市规则,概无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决议案放弃投票。 由于亲身或委任受委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持有的股份所附 有投票权中有50%以上票数赞成第1至4项决议案,因此该等决议案已作为普通决议案获正式通过。 承董事会命康达国际环保有限公司联席主席李中香港,二零二四年六月五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八名董事,即执行董事赵隽贤先生、李中先生、刘玉杰女士、段林楠先生及周伟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周锦荣先生、常清先生及彭永臻先生。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