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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

2020-07-02 00:00:00

兹提述(i)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内容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之公告; (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5月6日内容有关进一步延迟刊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 2019年经审核业绩」)之公告; (i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2日内容有关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豁免延迟刊发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年报」)之公告(「豁免公告」);及(iv)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载有2019年经审核业绩之公告。

诚如豁免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延迟刊发年报,并已于2020年6月1日获联交所批准延迟至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刊发年报。

本公司谨提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垂注,由于需要更多时间以完成年报的定稿,因此,年报并未如豁免公告内原先载列般于2020年6月30日寄发。根据最新的时间表,本公司预计将可于2020年7月10日或之前寄发年报。

本公司将向联交所申请批准进一步延迟刊发年报。倘年报时间表有任何进一步更新,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