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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进一步延迟刊发经审核业绩公告及寄发年报之豁免

2020-06-02 00:00:00

兹提述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内容有关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年度业绩公告(「初步未经审核业绩公告」)之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5月6日内容有关进一步延迟刊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2019年经审核业绩」)之公告(「延迟公告」) 。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由于COVID-19爆发后在中国及香港实施之防控措施,本公司于香港之核数师未能完成若干于中国之审计程序。其中,本公司核数师须进行之必要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为若干先进设备(「设备」)进行实地考察,而本公司已为设备作出金额为人民币376百万元之预付款项。因此,定稿2019年经审核业绩之必要审计工作当时尚未完成,且于本公告日期仍未完成。由于延迟完成必要审计工作, 2019年经审核业绩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年报」)之刊发已告延迟。

根据本公司与其核数师之最新讨论,本公司核数师已同意估计完成相应审计程序之日期,并预期本公司核数师将于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必要审计工作及程序。于完成有关工作及程序后,本公司核数师将与本公司进行工作,以定稿2019年经审核业绩。基于上述情况,预期2019年经审核业绩之公告及年报将于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刊发。

于本公告日期及诚如初步未经审核业绩公告所披露,概无有关本集团其他财务及营运资料之最新资料须向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提呈。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批准延迟刊发年报。本公司欣然宣佈,于2020年6月1日,联交所已批准年报延迟至2020年6月30日或之前刊发。

倘有任何有关2019年经审核业绩之公告及年报之时间表之进一步最新资料,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股份或本公司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