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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3-20 00:00:00

本公告乃维太创科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告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董事会现时可获得的资料以及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九年期间」)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目前预期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期间或会录得不少于人民币8,000,000元的亏损净额,而相对而言,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八年期间」)则录得人民币14,500,000元之纯利。根据董事会现时可获得之资料,于二零一九年期间录得有关纯利减少乃主要由于(i)营业额由二零一八年期间约人民币911,000,000元下降至约人民币816,000,000元以及毛利由二零一八年期间约人民币16,000,000元减少至二零一九年期间约人民币8,000,000元,乃由于市道相对较疲弱及价格竞争激烈所致;(ii)并无二零一八年期间所录得之贸易应收款项已确认减值之一次性拨回约人民币5,300,000元;(iii)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于二零一九年期间减少约人民币10,000,000元;及(iv)汇兑收益于二零一九年期间减少约人民币4,400,000元,而于二零一九年期间销售及分销开支减少约人民币5,400,000元则产生抵销作用。

董事会亦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由于自二零二零年初以来COVID-19冠状病毒爆发引致全球经济形势转坏,预期环球商业需求将会受到严重影响。于二零一九年期间,本公司就订购若干设备作出之预付款项金额为人民币376,000,000元。由于营业环境持续恶化导致市场需求减少以及交付设备出现延误,因此可能须计提减值亏损拨备。儘管须作出之拨备金额须视乎独立估值师之估值报告结果以及将与供应商磋商之补充合约而定,然而,预期有关拨备可能会使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期间之净亏损状况进一步恶化。

由于中国部分地区为对付COVID-19冠状病毒爆发而实施限制,因此,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有关二零一九年期间全年业绩之审核过程尚未完成。本公告所载之资料仅为董事会参考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以及现时可获得之其他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有关资料尚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有所变动。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