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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 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辞任 及 委任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2019-01-31 00:00:00

维太移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曾溢江先生(「曾先生」)因为个人健康理由,已于2019年1月31日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曾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就曾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致谢。

于曾先生辞任后,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下降至低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1)条所规定至少三名之最低要求,亦少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所载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须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的规定。此外,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的成员人数由三名减少至两名,因而低于上市规则第3.21条所规定的最低数目。

就此而言,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情况尽快物色合适人选以填补空缺,并将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于曾先生辞任生效日期起计三个月内作出有关委任。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有关委任作出进一步公告。

董事会亦宣佈,自2019年1月31日起,韩国平先生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以接替曾先生;而荣秀丽女士获委任为提名委员会主席以接替曾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