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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太移动终止(1) 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2) 有关发放贷款的可能持续关连交易

2018-03-29 21:02:00

兹提述维太移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就(i)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ii)有关发放贷款的可能持续关连交易而刊发之公告(「该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7月6日、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30日及2018年2月28日就延迟寄发通函而刊发之公告。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买方(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卖方、荣女士、北京天宇及目标公司考虑到未能达成收购事项之一项或更多之先决条件後,同意终止股权转让协议。於2018年3月29日,股权转让协议各方订立终止协议(「终止协议」)以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终止协议,股权转让协议将会终止,而股权转让协议各方均不得向其他方提出任何申索,包括但不限於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算定损害赔偿申索。

由於收购事项已经根据终止协议终止,因此不会向股东寄发相关通函。

董事会认为终止收购事项不会对本集团业务运作及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