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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太移动(1) 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2) 有关发放贷款的可能持续关连交易进一步延迟寄发通函

2017-10-31 16:32:00

兹提述维太移动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15日就(i)有关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的主要及关连交易;及(ii)有关发放贷款的可能持续关连交易而刊发之公告(「该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7月6日、2017年9月1日及2017年9月29日就延迟寄发通函而刊发之公告。除非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日期为2017年9月29日之公告所述,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於2017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通函」),当中载有(其中包括)(i)有关收购事项及持续关连交易的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收购事项及持续关连交易作出的推荐意见;(iii)独立财务顾问就收购事项及持续关连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iv)股东特别大会的通告;及(v)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其他资料。由於需要更多时间收集及编制将载入通函内的财务资料,故通函寄发日期将延迟至2017年11月30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