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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资料更新:净溢利增加

2020-02-28 00:00:00

本公告乃奥星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各为一名「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现时所得资料而作出之初步评估,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人民币0.1百万元相比,本集团预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录得不少于约人民币8百万元。

董事会认为预期溢利增加主要由于收入及毛利显着增加所致,主要归因于较高水平的2018年12月31日的未完工合同及本集团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订单额大幅增加,而导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获确认的收入及溢利增加。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本公司管理层根据现时所得之资料(包括本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初步评估而作出,且并无以本公司核数师已审核或已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为依据,并可能作出调整及变更。本集团之财务资料及表现详情将于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佈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