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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2022-09-27 00:00:00

奥星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公佈:

(1)陈佩珊女士(「陈女士」)辞任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项下之本公司授权代表(「授权代表」)及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规定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之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及

(2)麦玉娇女士(「麦女士」)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生效。

麦女士同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为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士。彼亦为统一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向上市及非上市公司提供监管合规、企业管治及公司秘书服务)之董事。麦女士于处理上市公司之公司秘书及合规性相关事务方面拥有超过十年的经验。

董事会藉此机会对陈女士在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并热烈欢迎麦女士履任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