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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辞任;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2020-03-02 00:00:00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刊发。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于2020年2月29日(1)由于需要投放更多时间及精力在其自身之业务上,王文克先生(「王先生」)已提出其辞任非执行董事、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2)由于需要投放更多时间及精力在其自身之业务上,芮鹏先生(「芮先生」)已提出其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及董事会预算委员会成员。

鉴于王先生及芮先生之请辞若于本公告日期生效,将导致本公司董事人数不足《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人数及本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二。此外,芮先生之请辞若于本公告日期生效,将导致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上市规则第3.10A条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上市规则第3.10(2)条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相关会计和财务资格或经验,以及上市规则第3.21条有关审计委员会组成之要求。因此,王先生及芮先生之辞任将于本公司完成有关董事补选及任命程序,从而消除上述情况后,方可生效。在请辞生效前,王先生及芮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各自作为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相关职责。本公司将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采取措施满足上述要求,及于适当时刊发进一步公告。

王先生及芮先生各自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任何分歧,且无任何与彼辞任有关之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董事会谨藉此机会由衷感谢王先生及芮先生于其任内为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