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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9-11-27 00:00:00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发出本公告。

本公司A股股份(以下简称「A股股份」)于2019年11月22日、11月25日、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本公司自查及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加兴先生(以下简称「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夏」)核实,确认截止本公告日期,除邢先生因有限售条件股票质押违约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併购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根据本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现状,本公司持续筹画长期资产的盘活变现,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援。截止本公告日期,相关出售资产事项正在筹画商议中,尚未与任何交易对方签订正式交易协定。后续如有任何实质性重大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9年11月22日、11月25日、11月2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交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按照新收入准则「总额法」口径,本公司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7.57亿元,较上年同期营业收入70.86亿元减少13.29亿元,同比下降18.8%,下降原因主要为整体服装行业消费增速放缓以及实体门店客流减少;本公司战略性关闭低效亏损店铺;同时本公司主动收缩非核心品牌业务。目前,本公司正围绕「收缩聚焦、降本增效、创新发展」的经营方针,努力实施结构性变革,狠抓当期销售,加快转型调整。基于本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考虑到本公司业务转型调整进度,本公司预计2019年可能录得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正在筹画以自有物业为抵押物,以部分附属公司股权为质押物,对外申请新增融资贷款,以进一步支持本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此外,为有效盘活本公司长期存量资产,为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援,本公司拟出售部分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物业、股权类资产等。截止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尚未与任何交易对方签订正式交易协定。后续如有任何实质性进展,本公司将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2019年8月,邢先生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的有限售条件股份141,600,000股A股股份因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未提前购回且未采取履约保障措施,海通证券发出股票质押违约书面通知,构成违约。邢先生仍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与海通证券保持持续沟通,并计划通过补充担保物、追加保证金或提前赎回质押股份等措施解决质押违约问题。

经本公司向邢先生及上海合夏核实,除上述事项外,确认截止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併购重组、股份发行、业务重组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四)媒体报导、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本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导或市场传闻。

(五)股份回购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A股股份方案暨稳定股价措施的议案》,并经本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三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三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调整回购方案,本公司拟回购的A股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方案期限为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3月21日,其中,用于维护本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用途的回购方案期限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2019年11月13日,本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A股股份480,100股,已回购A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占本公司A股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每A股股份人民币4.20元,最低成交价为每A股股份人民币4.14元,用于回购的金额为人民币2,009,195元(不含交易费用)。

(六)其他股价敏感资讯

经本公司自查,未发现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除本公司已披露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根据本公司于2019年8月6日的公告,邢先生质押给海通证券的141,600,000股A股股份因低于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股票质押发生违约。如不能采取有效化解质押风险的措施,海通证券有权依照约定进行违约处置,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二)截止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以自有物业为抵押物及部分附属公司股权为质押物,对外申请新增融资事项仍在进一步筹画过程中,本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有关借款、抵押、质押等协议文件。此外,本公司未与任何交易对方签订任何正式出售资产的相关交易协定。上述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公司会在有需要时就后续进展情况发出公告。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已知悉最近本公司的股份价格上升。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本公司的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并没有知悉导致价格出现有关升幅的任何原因,或任何必须公布以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的资料,又或上市规则第13.09条、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

本公告乃承本公司之命而作出。董事会愿就本公告的准确性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