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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回覆上海证券交易所就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刊发的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9-04-17 00:00:00

兹提述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0B条于2019年3月28日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刊发的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发的2018年年度报告,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于2019年4月10日以海外监管公告形式刊发的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刊发的公告,以及本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就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出的《关于对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问询函」)的公告(「该公告」)。

鉴于目前问询函内提及的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落实、补充、完善,且本公司需向相关仲介机构取得意见,因此无法在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问询函的回覆工作。经与有关各方充分讨论、审慎研究,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五个交易日(即2019年4月25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覆。延期回覆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争取儘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问询函进一步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