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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通告

2019-04-11 00:00:00

兹通告: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19年5月28日下午二时(紧接本公司2018年股东週年大会)在中国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3号楼(C栋)会议中心3楼召开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以审议及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

作为特别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建议授出H股股份购回一般授权的议案:

(1)在下文第(2)及(3)分段的规限下,谨此批准董事会于有关期间内按照中国、香港联交所或任何其他政府或监管机关的所有适用法例、法规及规例及╱或规定,行使本公司全部权力按照公司章程第30(1)条的规定在香港联交所购回本公司已发行的H股以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

(2)待获得上文第(1)分段的批准下,在有关期间获授权购回的本公司H股面值总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H股面值总额的5%;

(3)上文第(1)分段的批准须待下列条件获达成后,方为作实:

(i)本公司将于股东週年大会上通过的特别决议案的条款,与将另外为同一目的召开的H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及A股持有人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惟本第(3)(i)分段的内容除外)的条款相同;

(ii)本公司已按照中国的法律、法规及规例规定取得中国有关监管机关所须的批准;及

(iii)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九条所载的通知程序,本公司任何债权人并无要求本公司还款或就任何尚欠债权人的款项提供担保(或如本公司任何债权人有如此要求,已由本公司全权决定还款或就有关欠款提供担保);

(4)在取得中国全部有关监管机关批准购回该等H股的情况下,授权董事会:

(i)于上文第(1)分段所述本公司拟购回H股时,在董事会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对公司章程作出有关修订,藉以减少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并反映本公司的新股本结构;及

(ii)根据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及╱或相关政府机构的规定向中国及香港有关政府机关提交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备案。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通过本决议案起直至下列最早日期为止期间:

A.在本决议案通过后,本公司下届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B.在通过本决议案后12个月期间届满时;或

C.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或H股持有人或A股持有人于各类别股东大会上通过以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本决议案所载的授权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