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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要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A股股票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2021-04-21 00:00:00

本公告乃由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与第13.10B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12日、2020年7月16日、2020年8月17日、2020年9月24日、2020年11月10日、2021年1月31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7日、2021年3月22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28日及2021年4月16日有关:(a)(i)公司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加兴先生(「邢先生」)及(ii)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夏」)所持公司A股股票(「A股股票」)被轮候冻结;(b)收到上海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邢先生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进行强制拍卖的通知;(c)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竞拍成功邢先生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d)从上海文盛和上海其锦收到关于其竞买的61,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的《执行裁定书》;(e)从邢先生收到关于另外三位竞买人竞买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但未完成交易的《执行裁定书》;(f)有关该61,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完成划转;(g)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竞拍成功上海合夏持有的公司A股股票(「本次拍卖」);(h)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关于邢先生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进行强制拍卖的通知的公告;及(i)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上竞拍成功邢先生持有的公司80,000,000股A股股票(「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I.收到《执行裁定书》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收到司法拍卖竞买人上海其锦转来的(2020)沪74执216号之二《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就拍卖上海合夏持有的45,2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出具了相关裁定。

II.基本情况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1日的有关收到上海合夏持有的45,200,000股A股股票进行强制拍卖的通知之公告所披露,因邢先生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未履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产生的公证债权,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3月26日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拍卖上海合夏持有的45,2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根据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显示的拍卖竞价结果,上海合夏所持有45,2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

III.《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执行裁定书》裁定:

一、被执行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4,52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上海其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上海其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时起转移。

二、将被执行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扣划至买受人上海其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号:B8838***54)名下。

三、将被执行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50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扣划至买受人上海其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号:B8838***09)名下。

四、将被执行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52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扣划至买受人上海其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证券账户号:B8838***93)名下。

五、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IV.影响及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后,

(i)上海文盛持有21,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3.94%;

(ii)上海其锦持有85,2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5.56%;

(iii)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7日的公告所披露,上海文盛间接持有上海其锦100%的股份。因此,上海文盛和上海其锦合计持有106,8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9.50%;上海文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其锦将共同成为公司第一大主要股东;

(iv)邢先生及上海合夏合计持有80,278,815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4.66%。因此,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共同成为公司第二大主要股东。邢先生将不再为上交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合夏也不再为公司主要股东;及

(v)公司无单一股东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亦无单一股东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若后续亦不存在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要影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等情形的投资者,公司将无上市规则所定义下的控股股东,也无上交所上市规则定义下的实际控制人。

2.上述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将积极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快准备相关权益变动报告及文件,并在其收到《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V.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上海金融法院已于2021年4月16日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成功竞拍邢先生持有的公司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根据拍卖竞价结果,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援民企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竞买成交80,000,000股A股股票。若该次拍卖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全部完成过户,邢先生将不再为公司主要股东。该次拍卖尚涉及成交价款差额支付、法院出具成交裁定、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等环节,最终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2.上述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佈不具备上交所上市规则项下的上市条件。

3.本次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拍卖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