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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涉及出售一间物业控股公司全部股权之主要交易截止日的补充公告

2020-10-26 00:00:00

兹提述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日期为 2020年6月 21 日、 2020年6月 24日、 2020年7月 30日及2020年9月 30日有关涉及出售一间物业控股公司全部股权之主要交易的公告(「该等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应具有相同涵义。

延长截止日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

(a) 卖方须尽其最大努力确保并促成目标公司确保及时满足条件以于2020年9月 30日的截止日或之前完成出售事项。倘于截止日(或买方釐定的较后日期)尚未满足条件,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买卖协议。

(b) 出售事项之交割以条件得到满足或豁免为前提,其中包括资产转让的完成,即卖方应将目标物业之物业权转让至目标公司名下。由于本公司以目标物业进行抵押及以目标股权进行质押以作为委托贷款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50百万元,而目标物业之抵押及有关目标股权之质押尚未解除,该条件尚未满足。

由于满足若干条件(包括完成资产转让和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批准)需要额外的时间,于2020年10月26日,卖方和买方签署买卖协议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据此,双方同意将截止日延长至2020年12月 31日。

除以上披露外,买卖协议(如补充协议所补充)的所有其他条款和条件将保持不变,并继续完全有效。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出售事项须待若干条件达成后,方告作实,可能会或可能不会实现。概不保证出售事项将会进行。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须谨慎行事,倘若彼等对其本身的状况有任何疑问,应咨询其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