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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及更改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

2019-06-27 00:00:00

本公告乃由新锐医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及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之公告(「该等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买卖二代头孢产品(「该产品」)。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公司最近期可得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分析,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录得亏损,而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一八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二零一八年上半年」)则录得净溢利约14,200,000港元。有关预期变动乃主要由于以下因素所致:

1.收益及毛利大幅减少乃主要由于该产品销售下滑。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本集团收到杭州市场管理局发出的函件,局方在突击巡查时发现该产品批次出现瑕疵,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示,要求本集团暂停出售该产品,并须在市场上收回该产品的所有批次。本集团已经停止出售该产品并正在向客户收回该产品的所有批次。于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杭州市场管理局发出该通知,指出根据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本集团由该通知之日期即日起已被解除暂停买卖该产品(1.0克)之行政措施。因此,本集团可再次于市场上出售该产品(1.0克)。更多详情请参阅该等公告。该产品的制造商于近期通知本集团,指现正对该产品的制造程序进行彻底检测及审查(「改善项目」),以改善该产品品质,防止该产品于未来发生任何类似的瑕疵事件。于改善项目进行期间,该产品将暂停生产。预期改善项目将于二零一九年第三季度完成。本集团预计,暂停生产该产品将对本集团销售带来负面影响;

2.于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并无从视作出售本集团联营公司Win Health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Win Health International」)权益的净收益(二零一八年上半年:约7,754,000港元);及

3.二零一九年上半年分占联营公司溢利下降,原因为本集团分别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及二零一八年十月向其他人士配发及发行Win Health International的新股份后,于Win Health International的权益已摊薄。因此,由二零一八年十月十一日起,本集团不再对WinHealthInternational具有重大影响力,本集团于Win Health International之投资不再被分类为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本公司仍在编制及落实其于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之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于董事会参考目前可得资料所作出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有关资料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可能须作出修改。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本集团于二零一九年上半年之财务业绩详情,预期有关业绩将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刊发。

更改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

自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一日起,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地址将由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更改为

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54楼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所有电话及传真号码将维持不变。

继续暂停买卖

按照证监会根据第8(1)条指令所指示,股份已自二零一七年十月六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股份买卖将继续暂停直至另行通告为止。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