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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须予披露交易订立投资框架协议

2019-08-26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3月27日有关猎聘(香港)投资长沙冉星股权之公告。

董事会欣然公佈,于2019年8月26日,猎聘(香港)订立投资框架协议,据此猎聘(香港)同意以总代价人民币826.96百万元战略性投资目标权益。

由于战略性投资之一项或多项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5%但低于25%,战略性投资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因此,战略性投资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所载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股东批准规定。

由于战略性投资须待达成多项先决条件后方可完成,因此战略性投资未必会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