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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延迟寄发有关重续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的通函

2022-10-31 00:00:00

兹提述(i)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关于重续证券及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之公告(「该公告」);及(ii)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关于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统称「延迟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有关二零二二年招商局框架协议及二零二二年中远框架协议的进一步详情、独立财务顾问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的意见函件、独立董事委员会就此致独立股东的函件,以及独立董事委员会对于二零二二年招商局框架协议及二零二二年中远框架协议的条款及建议年度上限的投票推荐建议之通函(「该通函」)将于二零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及落实将载入该通函的若干资料,故该通函的寄发日期预计将会进一步延迟至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