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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 成立合伙企业

2022-04-18 00:00:00

成立合伙企业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22年4月18日,招商证券投资(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招商国协(作为普通合伙人)、招商局资本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及南通招华(作为有限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据此,合伙企业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601.101百万元,其中招商证券投资出资人民币15亿元、招商局资本控股出资人民币1亿元、南通招华出资人民币1.001百万元及招商国协出资人民币0.1百万元。成立合伙企业旨在主要投资于多个行业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技、互联网、消费、医疗保健及教育。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招商国协(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招商局资本控股(作为有限合伙人)为招商局资本投资的全资附属公司,而招商局资本投资由本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最终拥有50%股权,故招商国协及招商局资本控股为招商局集团的联繫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招商国协及招商局资本控股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成立合伙企业将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关连交易。

由于合伙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低于5%,故有关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