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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1-04-27 00:00: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已提名刘威武先生(「刘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于2021年4月27日举行之董事会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决议提名刘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刘先生的任期自其委任作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之议案在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开始,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刘先生于任期届满后,可获选连任。

刘先生的履历详情及有关其委任的其他资料如下:

刘先生,1964年11月出生。

刘先生自2020年12月至今担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权部)部长,2018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2357)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年3月至今担任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及辽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招商局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975)监事会主席及招商局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2年5月至2019年4月担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1872)董事,2016年2月至2021年1月担任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3月至2021年2月担任中国液化天然气运输(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3月至12月担任中外运航运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广州远洋运输公司财务部资金科科长、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刘先生分别于1988年7月、2008年1月获西安公路学院交通运输财务会计专业学士学位、澳门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5月获中级会计师资格。

根据本公司的多元化政策与提名政策,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刘先生的教育背景、知识、技能、经验及其可为董事会作出的贡献,建议委任刘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待刘先生之委任获股东于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本公司将会与刘先生签署一份服务合同。于任期内,刘先生将不从本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截至本公告日期,刘先生近三年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刘先生亦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及截至本公告日期,彼与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没有其他关係;彼没有持有依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彼没有任何有关其委任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v)条须予以披露的事项;在过去三年中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亦未有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彼没有其他有关其建议委任须提呈本公司股东(「股东」)注意的事宜。

关于委任刘先生的议案将作为普通决议案提呈年度股东大会供股东审议通过。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的详情及年度股东大会通告的年度股东大会通函将根据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适时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