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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 有关H股供股之补充承销协议

2020-08-11 00:00:00

兹提述(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28日之供股章程(「H股供股章程」),内容有关(其中包括)H股供股;及(ii)本公司日期为2020年7月6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承销协议。除非本文另有界定,本公告所用词汇和措辞与H股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补充承销协议

根据该公告,本公司于2020年7月6日与招证香港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订立承销协议,据此本公司委任招证香港及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为联席全球协调人及承销商。于2020年8月11日,本公司、招证香港、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及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招银国际」)订立有关承销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承销协议」),据此本公司委任招银国际为新增承销商,自2020年8月11日起生效。根据补充承销协议,招银国际拟承销之H股供股股份数量及金额分别为不超过2,941,203股H股供股股份及24,073,746港元,占H股供股股份约1%。

招银国际为一间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之持牌法团。招证香港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及全悉,除(i)招证香港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及(ii)招商局集团间接持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9.97%的股权(通过股权╱控制╱一致行动关係控制),且招银国际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外,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之第三方。各承销商均遵守香港上市规则第7.19(1)(a)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承销协议所有其他重大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及具有全面效力。由于(i)承销协议之所有其他重大条款及条件及要约架构维持不变;(ii)订立补充承销协议仅涉及委任招银国际为作出名义承销承担之新增承销商,而建议委任不会更改H股供股章程所披露之本公司任何详情及资料,包括本公司之活动、资产及负债、财务状况、管理及前景以及其损益及H股供股股份随附之权利;及(iii)根据法律顾问告知,订立补充承销协议将不会导致H股供股章程所披露之资料出现重大变动而需要刊发补充供股章程,董事会认为,于刊发H股供股章程后签立补充承销协议以委任招银国际为新增承销银团成员不构成H股供股之重大变动,及H股供股章程继续包含可让股东作出合适知情决定之所有必要的重要资料,且订立补充承销协议不会影响股东就H股供股作出的决定。

买卖H股股份及未缴股款H股供股股份之风险警告

承销协议(经补充承销协议修订及补充)包含赋予联席全球协调人(代表承销商)权利可于发生若干事件时发出书面通知以终止承销协议(经补充承销协议修订及补充)之条款。倘承销协议(经补充承销协议修订及补充)不会成为无条件或倘根据其条款终止,H股供股将不会进行。买卖任何H股或未缴股款H股供股权之风险概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其专业顾问。

有关招银国际之一般资料

名称:招银国际融资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中环花园道三号冠君大厦4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