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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须予披露交易之物业收购;及(2) 成立一间附属公司

2019-12-09 00:00:00

建议收购物业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2019年12月6日(英国时间),买方(即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就建议收购物业订立合约,有关购买价为15.1百万英镑(相当于约154.97百万港元或26.98百万新元)(包括增值税,但不包括印花税及其他建议收购事项相关成本),须以现金支付。建议收购事项将由本集团的内部资源及外部银行融资提供资金。

该物业名为ArcherHouse的永久物业,位于14–22CastleGate,NottinghamNG17AW,UnitedKingdom。该物业为拥有177张床位的学生公寓资产,其中包括93间单人套间(studio)房间以及84间独立卫浴间(en-suite)房间。该物业位于诺丁汉市休閒及零售区的中心地段之战略位置,且毗邻诺丁汉市两(2)所着名大学(即诺丁汉大学及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其所在地段亦紧靠英国诺丁汉市的一处住处CastleGateHaus,该住处为我们于诺丁汉市的首个学生公寓资产,周边设有公交车及火车服务,交通便利。

成立一间附属公司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COIPL已就建议收购事项成立一间全资附属公司,即买方。

新加坡上市手册之涵义

由于根据新加坡上市手册第1006条所载基准计算之建议收购事项之适用相关数字之一超过5%但不超过20%,故该建议收购事项构成新加坡上市手册第10章界定之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有关建议收购事项的一项或多项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如上市规则第14.07条所界定)超过5%但不超过25%,故该建议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且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有关公告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