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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发售

2024-06-28 00:00:00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结算」)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除非本公告另有界定,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方舟云康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所发布日期为 2024年6月28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告仅作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证券的邀请或要约。本公告并非招股章程。 有意投资者于决定是否投资于发售股份前,应细阅招股章程了解下文所述有关本公司及全球发售的详细资料。任何有关发售股份的投资决定应仅依赖招股章程提供的资料作出。 本公告不会直接或间接于或向美国(包括其领土及属地、美国任何州及哥伦比亚特区)或法律禁 止有关发布、刊发或派发的任何司法权区发布、刊发或派发。本公告并不构成或组成在香港、美国或任何其他司法权区购买或认购证券的任何要约或招揽的一部分。本公告所述证券并无亦不会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经修订)(「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或其他司法权区的证券法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或向美国人士或为其利益提呈发售、出售、质押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惟获豁免遵守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或不受美国证券法登记规定及任何适用州证券法规限的交易除外。发售股份(1)根据美国证券法的登记豁免仅向合资格机构买家(定义见美国证券法第144A条)提呈发售及出售;及 (2)根据美国证券法S规例以离岸交易方式在美国境外提呈发售及出售。证券将不会于美国进行公开发售。本公司并无亦不会根据1940年美国投资公司法(经修订)登记。 就全球发售而言,花旗环球金融亚洲有限公司作为稳定价格操作人(「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允许的情况下,于市场上购买、超额分配或进行交易或以其他方式采取有关稳定价格行动,以于上市日期后的有限期间内将股份的市价稳定或维持在高于原应有的水平。任何有关稳定价格行动将遵照所有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进行,包括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的证券及期货(稳定价格)规则。然而,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并无责任进行任何有关稳定价格行动。有关稳定价格行动一经采取,(i)将由稳定价格操作人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全权酌情进行,(ii)可随时终止及(iii)须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30日内结束。 潜在投资者应注意,支持股份价格的稳定价格行动不得超过稳定价格期,而稳定价格期将于上市日期开始,并预期将于2024年8月3日(星期六)(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后第30日)届满。于该日后便不得再进行任何稳定价格行动,届时股份的需求以至股份的价格均可能下跌。 倘于上市日期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前发生若干事件,则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香港包销商)可终止香港包销商根据香港包销协议认购及促使认购人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责任。有关理由载于招股章程「包销」一节。 1Fangzhou Inc. 方舟云康控股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全球发售全球发售的发售股份数目:23800000股发售股份(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香港发售股份数目:2380000股发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国际发售股份数目:21420000股发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 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8.36港元,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 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须于申请时以港元缴足,多缴股款可予退还)面值:每股发售股份0.00002美元 股份代号:6086 联席保荐人、保荐人兼整体协调人、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整体协调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按字母顺序排列) 联席保荐人已代表本公司向上市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批准根据全球发售已发行及将发行的股份(包括根据行使超额配股权可能发行的任何股份)上市及买卖。假设香港公开发售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计股份将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开始在联交所买卖。 2致投资者的重要通知 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已就香港公开发售采取全电子化申请程序。我们不会就香港公开发售向公众人士提供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招股章程已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披露易>新上市>新上市资 料」及我们的网站 investors.jianke.com 。倘 阁下需要招股章程的印刷本, 阁下可从上述网址下载并打印。 如欲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阁下可使用下列其中一项申请途径: 申请途径平台目标投资者申请时间 白表eIPO服务 www.eipo.com.hk 欲收取实物股票的 2 0 2 4年 6月 2 8日 查询电话:+85228628600投资者。成功申请(星期五)上午九时 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的香港发售股份将正至2024年7月4日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以 阁下的名义配(星期四)上午十一 2024年7月2日(星期二)–发及发行。时三十分(香港时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间)。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全数缴付申请股款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的截止时间将为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 香港结算作为香港结算参与者的经纪不欲收取实物股请联络 阁下的经 EIPO渠道 人或托管商将根据 阁下指 票的投资者。成功 纪人或托管商,查示,通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 申请的香港发售 询发出该等指示的统代表 阁下提交E I P O申 股份将以香港结算 最早及截止时间,请。代理人名义配发及有关时间可能因应发行,直接存入不同经纪人或托管中央结算系统并存商而有所不同。 入 阁下指定的香港结算参与者的股票账户。 3我们不会提供任何实体途径以接收公众人士的任何香港发售股份认购申请。倘 若 阁下为中介人、经纪或代理,务请 阁下提示顾客、客户或主事人(如适用)注意,招股章程于上述网址可供网上阅览。 关于以电子方式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的流程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一节。 阁下应通过白表eIPO服务或香港结算EIPO渠道申请认购最少500股香港发售股份,且为下表中所列数目之一。倘 阁下通过白表eIPO服务作出申请, 阁下可参阅下表就所选股份数目应付的金额。于申请认购香港发售股份时, 阁下须就全数缴付申请时应付的相关最高金额。倘通过香港结算EIPO渠道提出申请, 阁下须按 阁下经纪或托管商指定的金额(按适用的香港法例及规例厘定)预先支付申请款项。 申请╱成功申请╱成功申请╱成功申请╱成功所申请香港配发股份时所申请香港配发股份时所申请香港配发股份时所申请香港配发股份时 发售股份数目应付最高金额(2)发售股份数目应付最高金额(2)发售股份数目应付最高金额(2)发售股份数目应付最高金额(2)港元港元港元港元 5004222.16600050665.8640000337772.424000003377724.25 10008444.31700059110.1845000379993.985000004222155.30 150012666.47800067554.4950000422215.546000005066586.35 200016888.62900075998.7960000506658.637000005911017.42 250021110.771000084443.1170000591101.748000006755448.48 300025332.9415000126664.6780000675544.859000007599879.55 350029555.0820000168886.2190000759987.9510000008444310.60 400033777.2425000211107.76100000844431.051190000(1)10048729.61 450037999.4130000253329.322000001688862.12 500042221.5535000295550.873000002533293.18 附注: (1)阁下可申请的香港发售股份数目上限为香港公开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的 50%。 (2)应付金额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会财局交易征费及联交所交易费。若申请成功,经纪佣金将付予交易所参与者,而证监会交易征费、会财局交易征费及联交所交易费将付予联交所(证监会交易征费及会财局交易征费由联交所分别代表证监会及会财局收取)。 申请任何其他数目的香港发售股份将不予考虑,而任何该等申请均可能不获受理。 4全球发售的架构 全球发售包括: *初步提呈发售2380000股发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的香港公开发售,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10%;及*初步提呈发售21420000股发售股份(可予重新分配及视乎超额配股权行使与否而定)的国际发售,占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约90%。 香港公开发售与国际发售之间的发售股份分配可按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一节所述予以重新分配。 具体而言,根据上市规则第18项应用指引及联交所颁布的新上市申请人指南(「指南」)第4.14章的规定,整体协调人有权按其认为适当的数目将原本包括在国际发售的国际发售股份重新分配至香港公开发售。根据指南第4.14章,倘有关重新分配并非根据上市规则第18项应用指引作出,则有关重新分配后香港公开发售项下可供认购的发售股份总数不得超过4760000股发售股份,相当于香港公开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的两倍,且发售价须厘定为招股章程订明的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下限(即每股发售股份7.60港元)。 就全球发售而言,预期本公司将向国际包销商授出超额配股权,可由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行使。根据超额配股权,国际包销商有权(可由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行使)于上市日期起至递交香港公开发售 申请截止日后30日内,随时要求本公司按发售价额外发行合计不超过3570000股发售股份,即不超过全球发售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5%,以(其中包括)补足国际发售的超额分配(如有)。倘超额配股权获行使,本公司将刊发公布。 5定价 除于递交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当日上午前本公司另有公布外,发售价将不高于每股发售股份8.36港元,并预期不会低于每股发售股份7.60港元,于招股章程的「全球发售的架构-定价及分配」一节进一步阐述。视乎申请的渠道,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人或须于申请时缴付每股发售股份8.36港元的最高发售价,另加1%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 所交易费,即每手500股股份合计4222.16港元,而倘最终厘定的发售价少于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8.36港元,则多缴股款可予退还(不计利息)。 预期时间表(1) 倘以下香港公开发售预期时间表所述日期有任何变动,本公司将就经修订的时间表在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investors.jianke.com 作出及刊登公告。 香港公开发售开始时间..........................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 透过指定网站 www.eipo.com.hk 使用 白表eIPO服务完成电子认购申请的截止时间 . . . . . . . .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三十分 开始办理申请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a)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缴费灵转账 完成白表eIPO申请付款及 (b)向香港结算发出电子认购指示的截止时间 . . . . . . . .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 如 阁下指示 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须为香港结算参与者) 代表 阁下申请香港发售股份,则 阁下应联络 阁下的经纪或托管商,查询发出有关指示的截止时间(其可能与上文所述截止时间不同)。 截止办理申请登记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 预期定价日.....................................2024年7月5(星期五) 6于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 及 我们的网站 investors.jianke.com 刊发 有关最终发售价、国际发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 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的公告.............不迟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十一时正 透过招股章程的「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B.公布结果」 一节所述的各种渠道公布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包括: (1) 于指定的分配结果网站 www.iporesults.com.hk (或: www.eipo.com.hk/eIPOAllotment )使用「按身份证号码搜索」功能查阅...............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十一时正至 2024年7月14日(星期日) 午夜十二时正 (2)于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致电 分配结果查询电话+85228628555...........2024年7月9日(星期二)、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 2024年7月11日(星期四)及 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 就全部或部分获接纳的申请,寄发股票或将股票记存于中央结算系统......................2024年7月8日(星期一)就全部或部分未获接纳的申请或 全部获接纳的申请(如适用),寄发白表电子退款指示或退款支票................2024年7月9日(星期二) 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 附注: (1)所有日期及时间均指香港本地日期及时间。 7结算 倘联交所批准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且我们符合香港结算的股票接纳规定,则股份将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股份开始在联交所买卖当日或香港结算选择的任何其他日期起,可在中央结算系统内记存、结算及交收。交易所参与者之间的交易须于任何交易日后第二个结算日在中央结算系统交收。中央结算系统内所有活动均须依据不时生效的香港结算一般规则及香港结算运作程序进行。 本公司已作出一切必要安排,以使股份获准纳入中央结算系统。 阁下应咨询 阁下的经纪或其他专业顾问有关该等交收安排的详情,因为该等安排或会影响 阁下的权利及权益。 申请途径 香港公开发售时段将于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九时正开始,并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中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结束。 如欲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阁下可使用下列其中一项申请途径: 申请途径平台目标投资者申请时间白表eIPO服务 www.eipo.com.hk 欲收取实物股票的投 2 0 2 4年 6月 2 8日(星查询电话:+85228628600资者。成功申请的香期五)上午九时正至 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港发售股份将以 阁2024年7月4日(星期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下的名义配发及发行。四)上午十一时三十 2024年7月2日(星期二)-分(香港时间)。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 2024年7月3日(星期三)-全数缴付申请股款的 上午九时正至下午六时正截止时间将为2024年 2024年7月4日(星期四)-7月4日(星期四)中上午九时正至中午十二时正午十二时正(香港时间)。 香港结算作为香港结算参与者的经纪人不欲收取实物股票的请联络 阁下的经纪 EIPO渠道 或托管商将根据 阁下指示, 投资者。成功申请的 人或托管商,查询发通过香港结算的FINI系统代 香港发售股份将以香 出该等指示的最早及 表代表提交EIPO申请。 港结算代理人名义配 截止时间,有关时间发及发行,直接存入可能因应不同经纪人中央结算系统并存或托管商而有所不同。 入 阁下指定的香港结算参与者的股票账户。 8白表eIPO服务及香港结算EIPO渠道均存在能力上的限制及服务中断的可能, 阁 下宜避免待到最后申请日期方申请香港发售股份。 公布结果 我们预期不迟于2024年7月8日(星期一)下午十一时正(香港时间)在联交所网 站 www.hkexnews.hk 及我们的网站 investors.jianke.com 公布最终发售价、国际发 售的踊跃程度、香港公开发售的申请水平及香港发售股份的分配基准。 香港公开发售的分配结果可透过招股章程「如何申请香港发售股份-B.公布结果」一节所述的多种渠道查阅。 倘申请遭撤回、遭拒绝、不获接纳或仅部分获接纳,或最终厘定的发售价低于最高发售价每股发售股份8.36港元,或招股章程「全球发售的架构-全球发售的条件」一节所载全球发售的条件未获达成,适当退款(包括超额申请股款应占的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征费、会财局交易征费及联交所交易费)将不计利息退还予相关申请人。 本公司将不会就股份发出临时所有权文件。本公司不会就申请时缴付的款项发出收据。仅在全球发售在所有方面成为无条件及招股章程「包销-包销安排及开支-香港公开发售-终止理由」一节所述终止权利未获行使的情况下,股票方会于上市日期(预期为2024年7月9日(星期二))(香港时间)上午八时正成为有效的所有权凭证。投资者如在获发股票前或股票成为有效的所有权凭证前买卖股份,须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假设香港公开发售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八时正(香港时间)或之前成为无条件,预期股份将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香港时间)开始在联交所买卖。股份将以每手500股股份为单位进行买卖。股份的股份代号将为6086。 承董事会命方舟云康控股有限公司主席谢方敏先生香港,2024年6月28日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谢方敏先生、ZHOU Feng先生及邹宇鸣先生; 非执行董事David McKee HAND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海忠博士、康韦女士及朱小路先生组成。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