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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10-23 00:00:00

本公告乃由荣智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现时可得财务资料,预期本集团于本期间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不少于约26百万港元,而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则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净额约7.5百万港元。

董事会认为亏损增加主要由于:

1.基于(i)需要动用额外资源处理不可预见之地质状况与建设项目之工地限制及(ii)客户延误移交若干工地区域及更改施工方法,继而削弱施工效率,导致部分地基及地盘平整工程产生重大亏损;

2.新型冠状病毒(「2019冠状病毒病」)爆发带来不利影响,导致宏观经济倒退,并提高本集团与其客户就竣工项目所完成建筑工程磋商之难度;

3.于本期间确认之合约资产减值亏损增加;及

4.基于(i)公营及私营部门之合约价格受压及(ii)经济整体疲弱,导致地基及地盘平整市场之毛利率因竞争激烈而下降。

由于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本期间之未经审核简明综合中期业绩,故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为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简明综合管理账目及现时可得其他资料作出之初步评估,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由本公司审核委员会确认。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阅预期将于2020年11月底前根据上市规则刊发之本集团本期间之中期业绩公告。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