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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意向书

2022-12-12 00:00:00

自愿性公告

有关可能收购事项之意向书

本公告乃由海吉亚医疗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意向书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与一名潜在卖方(「潜在卖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意向书」),据此,本公司及╱或其指定附属公司(「潜在买方」)可能同意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的形式购买,而潜在卖方可能同意出售于目标医院(「目标医院」)不低于70%的股权(「可能收购事项」),惟须待订约双方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正式及具约束力的协议(「正式协议」)。

目标医院为位于长三角地区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截至本公告日期,潜在卖方持有目标医院100%的股权,并预期于可能收购事项完成后持有目标医院剩余的股权。

经本公司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潜在卖方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代价

可能收购事项之代价及付款条款将由潜在买方与潜在卖方进一步磋商及协定,并载于正式协议。

排他性

于意向书日期起计一百八十(180)日期间(「排他期」),潜在买方应具有排他权与潜在卖方就可能收购事项进行磋商,而潜在卖方则不应,并且应促使目标医院不会直接或间接与任何其他第三方就目标医院增资或潜在卖方持有的目标医院股权的出售或处置进行磋商或订立任何协议。

正式协议

潜在买方与潜在卖方将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正式协议进行进一步磋商。

期限及有效性

意向书将于(i)排他期届满;或(ii)签立正式协议日期之较早时间终止。

法律效力

意向书项下关于可能收购事项的条款及条件不具法律约束力,并须待订约双方进行磋商及订立正式协议后,方为有效。

进行可能收购事项的理由及裨益

作为以肿瘤科为核心的医疗集团,本集团致力让医疗更温暖,满足中国肿瘤患者未被满足的需求。

目标医院位于长三角地区,人口众多,对肿瘤医疗服务有很高的需求,这与本集团的扩张战略一致。鉴于目标医院于所在城市具备较好的经济基础及地理优势,本公司认为其具有强大的发展潜力且于未来将可持续扩张产能。可能收购事项一旦落实,本公司将加强目标医院的肿瘤科专长,并通过收入结构调整、供应链优化等手段提高目标医院的运营效率,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核心价值。倘可能收购事项落实,将有利于本集团整合目标医院与苏州沧浪医院、苏州永鼎医院及无锡海吉亚医院的资源,进一步提升本集团在长三角地区的协同效应,从而使本集团增强市场占用率及影响力,为本集团在长三角地区建立三级医院网络打下坚实基础。

董事认为意向书之条款属公平合理,且可能收购事项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期,可能收购事项之条款及条件仍在磋商阶段,订约双方概无就有关条款及条件订立任何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章,可能收购事项一旦落实,则可能构成本公司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本公司将遵照上市规则的所有适用规定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由于可能收购事项可能会或不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